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 切实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0-10006
主题分类
减灾救灾
发文日期
2020年07月18日 16:15:01
发布机构
十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文号
十汛办电〔2020〕13号

十汛办电〔2020〕13号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近日,省委书记应勇就防汛抗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险情监测,严防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及时转移安置好群众,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委书记、市防指指挥长张维国第一时间批示,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警醒,严阵以待,切实做好防汛应急的各项工作,把防山洪暴发、防地质灾害放在首位,有风险的地方要及早转移群众,确保万无一失。

  现就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当前,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最关键时期,由于近期降水明显偏多,土壤湿度高度饱和,再遇强降雨极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细化落实值班值守、监测预报、隐患排查、预警转移、抢险救援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突出抓好基层责任制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组、户、人,落实到每一处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

  二要持续开展排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中小河流、在建项目、旅游景区、道路沿线、易迁安置区、尾矿库,以及“深基坑、高切坡、高填方”等为重点,按照“不漏一处、不留死角”的要求,组织人员力量对辖区内、行业内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次进行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迅速评估风险,在抓紧整治的同时,要设立警示标识,组织专人盯防,逐一制定落实可靠的应对措施。

  三要强化预警转移。要充分发挥已建气象、水文、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及时发布传递预测预报预警信息。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户外显示屏,以及大喇叭、锣鼓、口哨、手摇警报器等各类预警方式,群专结合、土洋结合,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要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党员包群众的“包保”责任制要求,及时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做好转移期间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防止灾害危险解除前人员擅自返回。

  四要加强协调联动。要加强统一调度指挥,主要责任同志要及时深入抢险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导,做好突发山洪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气象、水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交通、文旅、住建、教育等部门要互通信息、加强联动,密切联系军队武警、消防救援以及专业、社会救援队伍,共同做好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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