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制品流通秩序,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利益,维护零售户、消费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十堰市郧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十堰政府网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截止2021年4月28日,共收到建议3条,采纳建议1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第一条建议:建议明确《十堰市郧阳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限。
建议反馈:修改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2.第二条建议:建议今后对中小学周边售卖烟草专卖品情况加强监管。
建议反馈: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销售烟草专卖品清理整顿,并纳入月度考核,故不在合理布局规定进行说明。
3.第三条建议:郧阳区零售点布局的间距是30米,建议参照十堰市城区局的零售点布局的间距50米。
建议反馈:郧阳区属于县改区,如果间距设置成50米及以上,会导致大面积零售点因为合理布局的限制失去卷烟经营资格,导致社会矛盾激发,且与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相违背;如果间距设置成20米及以下,又无法杜绝零售点之间的无序恶意竞争,导致盈利水平下降。考虑到郧阳区的实际情况,维持郧阳区零售点布局间距为30米的距离设置规定。
十堰市郧阳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