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是指具有企业名称、注册资金、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的法人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这类法人组织经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非公司企业法人包括但不限于国有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它们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法人,即其组织形式不是公司。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后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的投资经营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家庭。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即承担无限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