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边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
2.哪些人可以在十堰十堰申办《边境通行证》呢?
1、年满16周岁的十堰户籍人员;
2、在十堰暂住1年以上的非十堰户籍人员;
3、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4、在十堰工作的非十堰户籍人员。
3.怎么办理《边境通行证》呢?
(一)申请人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二)单位或派出所审核《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2、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3、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
(三)办理: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履行完审批手续的《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就可以到任意《边境通行证》办理点办理啦。
4.《边境通行证》可以管多长时间呢?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
5.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要办《边境通行证》吗?
《边境通行证》实行一人一证,并与《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偕行人员不得超过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