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1223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15206 |
提问人:qq523806319 | 提问时间:2022-11-04 10:08 |
内 容:你好,本人是山水龙城三期业主,购买新能源车,需要在停车场安装充电桩,向物业询问车位安装充电桩事宜,物业人员表示该小区供电系统未移交给国家电网,居民用电和新能源车辆充电只能在物业缴纳电费,所以无法向国家电网申请电表安装,充电电费为0.8元/度电,后咨询国家电网,新能源车充电电费标准为0.58元/度电,该小区就算作为居民合表用户, 十堰地区,居民合表用电收费标准:不满1千伏为0.5800元/度、1-10千伏为0.5700元/废、20-35千伏以下为0.5700元/度、35-110千伏以下为0.5700元/度。 物业电价收费标准也高于国家电网和物价标准,属违法行为。 |
受理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受理回复: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稍后将进一步告知 |
办理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办公电话: 12315 | 回复时间: 2022-11-07 10:08 |
办结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转办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汉江市场监管所核实回复如下:经核实,山水龙城现由十堰邦安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公司为消除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并方便居民新能源充电需求建设了15个充电车位,充电区与其他车位隔离,专用线路供电,集中管理,业主可自主选择。电费按照居民电价0.58元/度收取,同时收服务费0.22元,现物业公司已将收费标准在公司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 因小区物业新能源车充电服务费目前无相关政策规定,已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以上情况已通过电话联系问政人作了详细答复。 |
办理部门: 汉江市场监管所 | 办公电话: 8204315 | 回复时间: 2022-11-14 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