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51184 | 类型: 批评 | 浏览次数: 6416 |
提问人:路过1 | 提问时间:2022-11-02 16:14 |
内 容:现在的盘龙物业不履行职责,车辆乱停乱放、卫生做不好、乱收费,我们签的合同0.4元每平方,他们想收多少,收多少。 |
受理单位:竹山县 |
受理回复: 问政人您好,您的问政已收悉,请耐心等待回复! |
办理部门: 竹山县房管局 | 办公电话: 4225641 | 回复时间: 2022-11-03 08:42 |
办结回复: 问政人你好,感谢你对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你问政的内容现回复如下:你所反映的问题,竹山县富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日与竹山县盘龙上河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双方约定物业公司对盘龙上河城小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设备设施日常保养与维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垃圾每天清运。绿化定期修剪、施肥、打药。设施设备工程人员按时巡查检修,特种设施设备有专业的维保单位定期保养维护,盘龙小区公共停车位免费停放,对不按秩序停放的及时规范停车。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是按照与盘龙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步梯房0.7元每平方米,相关收费标准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 |
办理部门: 竹山县房管局 | 办公电话: 4225641 | 回复时间: 2022-11-07 1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