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350984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7323 |
| 提问人:小尾巴余儿 | 提问时间:2022-10-25 10:59 |
| 内 容:1.请问在十堰连续缴存几个月以上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2.因为工作调动,公积金可能断缴一个月,如果断缴一个月影响个人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否可以自己补缴,还是必须以单位名义补缴? 3.个人补缴或单位补缴分别需要哪些手续? |
| 受理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 受理回复: 您好,对于您留言的问题,我中心已受理,并将尽快给您回复,敬请关注,祝您身体健康,事业辉煌,家庭幸福,万事胜意,谢谢! |
| 办理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办公电话: 0719-12329 | 回复时间: 2022-10-25 15:25 |
| 办结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1、单位缴存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账户处正常缴存状态,不欠缴、不断缴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按照业务规程,单位缴存职工可由单位进行补缴。 3、单位补缴需要出具补缴说明和补缴明细(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若您还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联系12329进行电话咨询,谢谢! |
| 办理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办公电话: 0719-12329 | 回复时间: 2022-10-26 1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