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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咨询

编      号: 350969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139037
提问人:又是一季缤纷雨 提问时间:2022-10-24 17:12
内    容:因为计划生育政策,我和我的妻子都是90后独生子女,农村户口。考虑到以后要赡养四位老人,还要养育孩子,负担较重。想给双方父母办理独生子女证,在哪里办理?具体需要什么流程?请告知。谢谢!
受理单位:竹山县
竹山县的回复
受理回复:

问政人你好!你反馈的问题已收悉!

办理部门: 竹山_卫计局 办公电话: 0719-4225465 回复时间: 2022-10-25 10:16
办结回复:

问政人,您好!

针对你提出的以上问题,答复如下:

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二孩,国家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你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出生于2003年(已满14周岁),属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原则上不需要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管是否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要符合以下申报条件都不影响到期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夫妻双方界定为农业户口或农业居民户口,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奖励80元。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扶助对象的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需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子女或合法收养一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三级以上)。

3、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且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的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一次性奖励3500元。对长期停产或破产等困难企业无力支付该项奖励的,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企业主管部门确无力解决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

   4、城镇无业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申请享受城镇无业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1、自2014年开始奖励对象为竹山县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2、没有县级以上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招工经历;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存一个子女;4、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

办理部门: 竹山_卫计局 办公电话: 0719-4225465 回复时间: 2022-10-27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