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350107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7431 |
| 提问人:YSJGY21 | 提问时间:2022-09-29 12:16 |
| 内 容:9月23日与四方新城物业打招呼,9月26日供电局过来进行充电桩电表的现场查看,9月27日电表安装完成,9月28日下午五点我和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说9月29日上午八点半之前充电桩安装公司过来安装(之前9月23日就告诉物业要安装充电桩),希望她把管道井钥匙等准备好,9月29日上午8点10分充电桩安装厂家到了我的地下车位,我去找物业拿钥匙,她这时说领导不让装!早干什么去了,不让装就不能28日当天和我说一声,安装公司开车拉着材料都到现场了,算什么!我问为什么不早说,她先是狡辩我说晚了,下午5点晚吗,物业作为一个服务单位,及时回应业主需求是必须的,态度是第一位!他们的作为给我和充电桩安装公司造成了精神及工作损失,强烈要求他们给我当面赔礼道歉! |
| 受理单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
| 受理回复: 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相关科室已着手调查处理,请关注、谢谢! |
| 办理部门: 物业科 | 办公电话: 8110856 | 回复时间: 2022-09-29 16:04 |
| 办结回复: 您好,目前充电桩安装工作市发改部门正在进行统筹推进,小区充电安装程序和流程细节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已要求物业公司就具体问题向业主进行沟通解释。 |
| 办理部门: 物业科 | 办公电话: 8110856 | 回复时间: 2022-10-17 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