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350092 | 类型: 求助 | 浏览次数: 6865 |
| 提问人:zhangliang0719 | 提问时间:2022-09-29 10:29 |
| 内 容:各位领导好,我是金港旺座2号楼的业主。于2016年7月够买十堰俊发置业建造的金港旺座校区住房一套。购房时开发商收取了全额购房款,契税、维修基金以及房产证工本费,全部都只开了普通收据,至今5年多了仍未给我开具正式发票。我多次寻找开发商,开发商和售楼部之间相会踢皮球,只让登记了姓名和电话,让等通知。这是在我们小区三百多户业主之间是普遍现象,希望各位领导敦促开发商尽快解决此事,谢谢! |
| 受理单位:市税务局 |
| 受理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求助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稍后回复。 |
| 办理部门: 市税务局 | 办公电话: 0719-8110377 | 回复时间: 2022-09-29 15:42 |
| 办结回复: 收到求助后,经我局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十堰市税务局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一家开发商代收业主契税,有关契税政策,多次在十堰多家新闻媒体进行税收宣传。我局主管税务机关已经给该企业下达过税务事项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如存在私自代收契税的情况,应将代收款项(契税)退还给业主。关于购房发票问题,求助人现在可以到企业排队开具。同时我们将加强对企业的后续管理,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
| 办理部门: 市税务局 | 办公电话: 0719-8110377 | 回复时间: 2022-10-09 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