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49778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4281 |
提问人:ming@ | 提问时间:2022-09-22 10:53:56.0 |
内 容:我前两天去县政务大厅申请了办理营业执照的业务,因为家里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所以手续需要开证明,证明上需要盖公章,我记得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的是村委会盖的章就可以,后来我看到证明上标明的是乡镇盖章。我现在不明白到底是找乡镇政府盖章还是村委会盖章?麻烦有关部门给解答下…谢谢 |
受理单位:竹山县 |
办结回复: 问政人您好,根据湖北省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土地使用证不能作为经营场所证明使用 所以应出具村委会、社区或乡镇政府盖章的产权证明。我们已与您进行沟通,需要的相关材料已告知与您,感谢您的问政! |
办理部门: 竹山县行政审批局 | 办公电话: 4229778 | 回复时间: 2022-09-22 16:14: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