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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长期出租小区地面公共活动场地并受益

编      号: 349017 类型: 投诉 浏览次数: 2759
提问人:东方新城 提问时间:2022-09-07 19:11
内    容:互发置业把东方新城小区地面公共活动场地从2016年开始出租给晨曦幼儿园至今,依据规划该地属于业主的公共活动场地,同时也是小区消防通道必经之路。请求贵单位依法落实监督职责,督促开发商及时依据规划图纸进行整改。谢谢!
受理单位: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回复
受理回复:

已受理,请等待回复。

办理部门: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电话: 0719-8319899 回复时间: 2022-09-08 08:58
办结回复:

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回复:经查东方新城项目的规划图,该地段规划为绿化,生活广场,目前为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


已联系区房管局,区自规局,区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办理部门: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电话: 0719-8319899 回复时间: 2022-09-1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