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348309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7957 |
| 提问人:我很快乐哦 | 提问时间:2022-08-30 22:25 |
| 内 容:本人近期转出了名下的燃油汽车换购了一台新能源汽车,请问5月24日湖北省政府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提及,未来湖北省内将开展“湖北消费·汽车焕新”活动在十堰市内是否有效? |
| 受理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 受理回复: 已转相关科室处理。 |
| 办理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办公电话: 8111671 | 回复时间: 2022-08-31 15:29 |
| 办结回复: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市经信局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印发了《十堰市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工作实施细则》(十经信文〔2022〕38号),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我市纳入湖北省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经销商网点名录的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可申请补贴。报废或转出的湖北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之前,且2022年6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 |
| 办理部门: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办公电话: 8111770 | 回复时间: 2022-09-01 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