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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交易过户税种有哪些?

编      号: 346833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4528
提问人:hbsy一生何求 提问时间:2022-08-10 17:40:33.0
内    容:请问房产交易过户税种有哪些?具体税率是多少?
受理单位:市税务局
市税务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受理,稍后回复。

办理部门: 市税务局 办公电话: 0719-8110377 回复时间: 2022-08-11 10:52:12.0
办结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咨询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于811日和您电话联系,具体答复如下:
    买方需交契税。(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三套以上住房,不区分面积,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91日前,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91日之后,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卖方需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一)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5%(郧阳区)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费率3%减半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减半征收。(二)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办理部门: 市税务局 办公电话: 0719-8110377 回复时间: 2022-08-11 17:2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