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33172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10460 |
提问人:prchbsy | 提问时间:2021-12-14 19:10 |
内 容: 日前,省发改委湖北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鄂服务〔2020〕3号《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依法依规对废旧家电予以回收处置,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多方面优点。这些优点,几乎人尽皆知。 我尝试在市政府网上搜索,发现政府网上竟然没有一份“十堰市有资格承接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名录”。 烦请负责同志收集线索,在市政府(部门)网上公布一份有资格承接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名录,以及对应的联系方式。这对于提高市民废旧家电回收积极性有利。最起码,广大市民要知道,谁在、谁可以回收废旧家电吧? 由于本平台只能选择一个受理单位,没有多单位联合受理的选项,我被迫单选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的负责同志可能需要联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等机关单位收集线索。 本条留言我不需要且不接听电话回访,只需要负责同志文字留言回复即可。全文完。2021年12月14日19点04分。 |
受理单位:市商务局 |
受理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咨询已经交由有关科室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
办理部门: 市商务局 | 办公电话: 8800200 | 回复时间: 2021-12-17 09:50 |
办结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家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不是行政许可事项,回收企业经营资质不需要审批,回收企业涵盖生产、销售、服务、再生资源等多种行业领域,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目前没有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名录。 |
办理部门: 市商务局 | 办公电话: 8800200 | 回复时间: 2021-12-23 1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