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回复:
你好,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不动产证需权利人依法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开发房来说,住户要拿到产权证,要经过两个环节:首先开发企业需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再由住户与开发企业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其中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5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7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8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即买卖合同;5 、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对于金色港湾项目,开发商已完成首次登记,从登记部门的角度已没有办证障碍,只要住户与开发商共同申请并提供齐全材料均可正常办理,至于你的产权证为什么没有办理,请向开发商询问。另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该小区有部分房屋非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由于无法提供完税凭证而暂不能办证,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此问题。
由于房屋买卖是一个民事行为,对于开发商是否为你办证,登记部门没有强制约束力。实际上,从住户的角度,如果开发企业不能及时办证,你可以按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积极履约,若权益受损,也可寻求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