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09670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806 |
提问人:蓦然回首往事不堪回首 | 提问时间:2021-01-17 23:40 |
内 容:所在单位领导你们好,什么样的家庭才会纳入低保对象? |
受理单位:竹山县 |
办结回复: 你好,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现作如下答复。 根据《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暂行办法》(鄂民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其中家庭收入中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 申请低保的程序是:个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镇村两级组织入户调查、经济核对--村委会组织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宝丰镇人民政府0719-4441120或竹山县社会救助管理局0719-4231720。 |
办理部门: 竹山_民政局 | 办公电话: 4225439 | 回复时间: 2021-01-19 0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