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308277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3211 |
提问人:13733592882 | 提问时间:2020-12-27 14:24 |
内 容:2020年现在郧阳区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
受理单位:郧阳区 |
受理回复: 您好,茶店镇正在受理中! |
办理部门: 郧阳区_经济开发区 | 办公电话: 0719-7478021 | 回复时间: 2020-12-28 11:11 |
办结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郧阳区人民政府目前执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湖北省最新标准暨鄂政发〔2014〕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和鄂土资函〔2014〕24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倍数、修正系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该标准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仍在执行之中。茶店镇根据郧政发[2014]9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项目征用土地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兑付。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园林一般耕地(含水田、水浇地、坪旱地、普通菜地)补偿为38430元/亩、一般耕地(含水田、水浇地、坪旱地、普通菜地)补偿为40260元/亩。如有疑问,您可拨打大岭山村村部电话:0719-7580819咨询具体政策,感谢您对茶店镇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茶店镇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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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郧阳区_经济开发区 | 办公电话: 0719-7478021 | 回复时间: 2020-12-29 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