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291363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40278 |
提问人:映实 | 提问时间:2020-05-08 14:56 |
内 容:疫情防控解禁后,最近跑了很多地方,包括县区,乡镇,很多商铺都开始营业,但疫情影响的后劲还没过,显得还是有些萧条。期间,询问店铺经营者,都对听说国家和政府有号召各地相关部门做好大疫过后的恢复生产落实利民政策问题,特别是关于免租三到四个月的政策,为什么县区乡镇不予兑现。 听说“市区部分单位和企业出租的店铺已开始相应国家号召减免承租户三到四个月不等的房屋租金”,出租人为个体的根本无法落实减免措施。 今天早上,又碰上老虎沟路通往二中沿线属“十堰和信茂元置业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商铺”对减免月数有意见,相称按照疫情实际影响近四个月,他{她}们提出了最低应该减免三个月房租的基本要求,不为过,应该予以支持,希望相关部门上门做做工作。 为此,建议统一减免政策,落实帮扶对象,对那些经营规模小,供养人口多,其效益受疫情影响大的小业主,小商户要加大帮扶力度,政策倾斜要明朗化。对出租人为个体的,可以采取政府出资补大头,出租减免占小头的帮扶办法。 |
受理单位:市商务局 |
受理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市商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咨询已经交由有关科室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
办理部门: 市商务局 | 办公电话: 8800200 | 回复时间: 2020-05-13 15:26 |
办结回复: 网友您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号)第2条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政策如下: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
办理部门: 市商务局 | 办公电话: 8800200 | 回复时间: 2020-05-15 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