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274575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2739 |
提问人:大眼萌 | 提问时间:2019-10-16 17:56 |
内 容:想咨询下:十堰有没有关于小区物业费及停车场车位租金收费的具体标准?华夏公馆物业费按照每月1.5元/平米,车位租金每月400元收取是否合理?……谢谢! |
受理单位:市发改委 |
受理回复: 已受理 |
办理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公电话: 8125881 | 回复时间: 2019-10-18 15:34 |
办结回复: 您好: 您关于华夏公馆物业费及停车费用太贵问题的咨询,现回复如下: 1、关于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按照《关于规范十堰城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价工服[2018]85号)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十堰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具备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分为4个等级,与之相对应的4个等级最高收费标准如下表:
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选聘的物业服务主体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在不超过上述规定的各等级收费标准范围与物业买受人在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并按合同约定执行。 据了解,华夏公馆住宅小区已依法成立有业主委员会,其物业服务收费不属政府定价范围,应由业主大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主体,并与之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进行约定。 2、关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法规[2018]46号)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不属政府定价目录范围。 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车位出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以合同约定执行。 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特此回复。 |
办理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公电话: 8677037 | 回复时间: 2019-10-25 1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