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3-04-17 08:48:35
来源: 十堰政府网

十政发〔2023〕4 号

市人民政府

关于创建“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打造具有十堰特色的“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彰显政务服务“真心为民、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努力创造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政务服务环境保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为落脚点,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为突破,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企业事事通”“个人事事通”“项目事事通”“事事帮您办”目标,科学整合办理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整体推动“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创建。

2. 坚持导向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及办事需求,补牢服务“底座”。坚持目标导向,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效能。

3. 高效协同原则。市县整体联动、协同创建。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创建效率。

(三)创建目标

聚焦创建“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用三年时间,把“十堰事事通”打造成全国知晓、全省知名的政务服务品牌。围绕推进“七个一”建设“七个环境”,优化升级“四办”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域通办),持续推进“四减”改革(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建设,真正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由“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加快建设成本最低、审批最少、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发展高地。

1. 企业事事通。梳理集成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同一阶段需到多个部门(单位)、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落实企业开办、变更、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及简易注销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对企业办理的“单项事”实行“一次办、高效办”。

2. 个人事事通。梳理集成自然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同一阶段需到多个部门(单位)、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强化落实自然人出生、入学、毕业、就业、医疗、婚育、购房、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环节“一件事一次办”。对个人办理的“单项事”实行“一次办、高效办”。

3. 项目事事通。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破部门壁垒,强化部门协同审批,围绕立项用地、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4. 事事帮您办。建强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开展“人人都是帮办员·我为企业群众跑手续”活动,变“人找服务”为“服务找人”,打造十堰“帮办代办”金字招牌。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一套标准”,规范事项标准管理环境

1. 规范事项管理标准。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事项实施清单,编制办事指南。在推进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统一的基础上,推动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完整统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2. 创建十堰“事项超市”。全面分类分级梳理市县乡村事项实施清单、高频事项清单、就近办事项清单、“一次办”事项清单、跨域通办(跨省通办、襄十随神、市域通办)事项清单。聚焦企业、个人、项目全生命周期,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清单。丰富各类事项清单发布及宣传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随时查询。(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3. 动态事项及时调整。对于下放、取消的事项,及时规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坚持需求导向,有序推进事项下放下沉,确保群众“有需求、就近办”。推进资源服务平台向基层倾斜集中,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二)打造“一站办理”,夯实政务服务基础环境。

4. 开展“三化”提能行动。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化”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一门”进驻,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严禁“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加快推进“综合窗口”改革,“一窗办理”提能提质,推进“专业综窗”向“无差别综窗”转变,由“形式综窗”向“实质综窗”转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5. 规范大厅建设管理。按照立足实际、合理改建、保障功能、满足需求的原则,推进和改善便民服务场所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有场所,杜绝群众办事无处找、多头跑现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规范设立服务窗口,加强大厅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理、一次告知、帮办代办等制度,加强窗口人员服务规范和能力作风建设。强化大厅提供适老化及特殊人群服务能力建设,为群众提供温暖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6. 推进公用企业进大厅。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电信企业等公共服务企业进驻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开户(报装)、办卡、过户、缴费、销户业务,提升“一站式办理”功能。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实现全部进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推进。(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落实“一次办好”,建优服务便利高效环境

7. 推行企业开办极简办。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链通”平台,通过对接电子证照库,实现身份资格自动获取,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优化银行简易开户,扩大企业选择开户银行范围。丰富企业开办渠道,提升企业开办智慧水平,实现湖北政务服务网、i 武当 APP、自助终端设备、线下综窗等多渠道提供服务。创新企业登记服务制度,在企业变更环节试行“确认即办理”。复制推广市场准营即入制、强制注销改革、企业集群注册改革等先行示范区试点经验。落实歇、复业备案制度,指导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登记,积极探索证照联办、智能终端设备进园区改革创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

8. 推行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大力推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梳理主题事项,研究优化流程,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增强“综合窗口”通办能力,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行企业“一件事一次办”“首席服务官”制度,推动综合服务窗口、业务主管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并进行领办、帮办、代办,强化部门协同,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交通运输、水利和湖泊、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能,研究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特色主题并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推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梳理完善主题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流程,规范办事指南,健全协同机制。将个人“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理,实现线上线下协同。(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推行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一次办”,优化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办理流程,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效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市直管理部门,各县市区)

9. 持续推进“四减”改革。聚焦办事便利度,进一步围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探索扩大承诺制审批范围,精简提交材料,整合多头表单和重复表单,提高企业和个人信息及证照调用率,能优化的流程全部优化,能精简的环节坚决精简,能压缩的时限压缩到底。(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10. 大力推进“跨域通办”。落实“140+22”项“跨省通办”事项,完成全省“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持续聚焦对口协作、劳务输出及毗邻地等区域,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积极参与“襄十随神”城市群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聚焦群众需求,实现更多事项市域通办。(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11. 加强“15 分钟”政务圈建设。各县市区主城区原则上以步行 15 分钟距离为半径,积极利用便民服务场所、超市、金融网点建设“15 分钟”政务服务圈,加大自助终端覆盖面。加强与金融网点合作,建成政银合作网点示范点不少于 2 个,乡镇(街道)示范点按照年不低于 30%目标推进。通过“15 分钟”政务圈及示范点建设,实现人社、医保、民政、公安等部门高频事项就近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在便民服务中心(站)自助办、智慧办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四)强化“一网通办”,建强数据支撑能力环境

12. 提升“一网通办”功能。加强“鄂汇办”APP 十堰旗舰店功能建设,扩大事项上线面。加强部门系统与一体化受理平台的深度对接与融合。加大电子证照库建设,扩大电子证照上线数量,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平台和身份码,实现自动调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推进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办成”。(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13. 提升基层网办能力。提高基层“一网”使用率,加强窗口人员用网能力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基层自助服务、智慧化办理的水平。(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14. 深化数字赋能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学习参考外地先进经验,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进程,对办理结果为“证明、批文”类事项进行梳理。对模板、编号等要素进行标准化,统一纳入电子证照库。(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五)推行“一网统管”,建设智慧城市数字和平台环境

15. 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好十堰市智慧城市项目,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监管。推进数字底座(CIM)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助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效处置一件事”。发布十堰数字政府标准目录,完善数据管理标准体系,细化数据资源目录,统筹管理政务大数据资源,强化与国家、省数据资源对接,建立完善基础数据资源库,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管理,提高数字化治理的整体性、规范性、安全性。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共享,逐步融合第三方数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

16. 建设发布十堰政务服务地图。依托 i 武当 APP、十堰政务服务网,发布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地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查询。(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

17. 建成“市域通办”平台。利用 i 武当 APP 建成十堰市市域通办平台,实现“一部手机办成事”直达通办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六)落实“一心为民”,打造体验感知优质环境

18. 开展“局长进大厅 现场双体验”活动。市县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负责同志,以窗口服务人员和办事群众身份深入服务窗口进行“双体验”,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换位体验,深入查找办事难点堵点痛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19. 扎实推进“事事帮您办”活动。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帮办代办体系及队伍建设,结合特殊群体需求,积极开展“人人都是帮办员·我为群众跑手续”活动,把便民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聚焦重大项目,建立包联清单,结合企业个性需求,开展“人人都是帮办员·我为企业跑手续”活动,把十堰帮办代办打造成金牌“店小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20. 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促惠企政策落实,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策超市建设,将惠企政策咨询、受理、办理纳入综合窗口,丰富和完善企业和群众政策获取渠道,实现政策获取和政策享受“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

21. 创新特色温馨服务。开展系统提醒服务,对市场主体证件即将到期的,提前进行短信提醒,变“等候服务”为“前移服务”。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大力推广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七)“一号两评”对外,畅通群众意愿诉求环境

22. 发挥 12345 渠道优势。坚持 12345 一个号码对外,实行24 小时全天候服务,多渠道、全口径接受企业群众政务服务诉求。及时分办、领办、反馈企业群众诉求。(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23. 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评价。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形成评价。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群众评”,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建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质效由群众评判的机制。加强“办不成事反映”机制建设,市县两级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政务服务协调中心,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实行闭环管理,解决好“办不了”“办不好”等问题。(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24. 建立健全评价反馈机制。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实现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做到整改有效、反馈及时、监督有力。(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打造“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事关全市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的优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六届四次全会对“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创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领导,厘清任务,明确专人分管、专班推进落实。

(二)注重导向,强化宣传。坚持需求导向,及时完善和创新“十堰事事通”服务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强短板。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部门协同,提高服务效率。及时发现典型经验,总结阶段性成效,加大“十堰事事通”品牌的推介与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强化问责,严格考核。加强“十堰事事通”创建督导,对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效率进行评估,将“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创建纳入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注重“十堰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创建实效,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成效,组织好阶段性创建成效评估,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严禁创建过程中走过场、绣花鞋,对不履职担当、不认真负责的行为,严肃予以问责。

2023 年 4 月 4 日

责任编辑: 闻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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