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商务局境外投资“双重工程”实施意见

日期: 2015-08-06 00:00:00
来源: 十堰市招商局

  为更好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趋势,鼓励我市优势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形成十堰参与国际合作竞争的新优势,结合十堰实际,就实施“双重工程”促进十堰境外投资“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实施“走出去”战略,注重把加快境外投资发展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立足十堰实际,鼓励我市优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优化我市境外投资产业结构,提升我市境外投资项目质量,使我市“走出去”企业走得出、走得稳、走得好,促进我市境外投资逐步向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迈进。
  二、工作重点
  “双重工程”是对我市境外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扶持,着力提高我市“走出去”工作质量和规模的系统工程。通过重点培育,在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领域形成既有骨干企业为龙头,又有中小企业配套,有梯度、有纵深的境外投资企业集群,为我市“走出去”业务稳定健康发展打造强有力的主体队伍。工作重点是推进具有比较优势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建立境外生产基地,推动过剩产能优势企业产能境外转移;注重提高境外投资的质量和效益,逐步改变我市境外项目效益偏低、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的不利现状。
  三、工作意见及措施
  (一)加强服务和监管,探索业务发展模式创新。严格贯彻落实《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和《湖北省境外投资管理实施办法》(鄂商务发[2014]166号),加强备案指导,提高效率,加强事中及事后的指导、监管和保障,将服务贯穿于境外投资事项全过程。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参股、运用股权投资基金等资本方式开展境外投资,收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境外中小科技企业和国外营销网络;鼓励企业借助国内外资本市场进行企业融资,稳步推进低成本境外扩张。
  (二)积极培育打造跨国经营企业,推动参与建设湖北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郧利宏工贸有限公司、湖北运银实业有限公司等境外投资企业加快制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和跨国经营发展计划,增强企业市场拓展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品牌运营能力。引导我市优势企业参加湖北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发挥互补协同效应,规避投资风险。
  (三)推动具有比较优势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境外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我市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进行产业转移,拓展发展空间;对具备建立境外产业园区条件的十堰市郧利宏工贸有限公司巴西项目、湖北永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项目(拟投资)予以重点培育支持。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分析本地区产业优势和发展形势,制定产业“走出去”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走出去”,实现产能境外转移,加快转型升级。
  (四)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融入“中俄两河流域”发展战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是新时期我国推进全方位开放格局重大举措,依据国家相关规划,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推进长江流域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流域建设,以企业为主体,鼓励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企业参与对俄投资合作。对已在中亚地区开展境外业务的十堰市德瑞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平云工贸有限公司、湖北卓越集团,拟在哈萨克斯坦投资的湖北永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拟在俄罗斯投资的湖北运银实业有限公司,加强联系、服务和指导。
  (五)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优化整合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建立中介服务平台。要与本地区内外知名涉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从加强风险防范宣传、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为本地企业提供法律、智力等服务和保障。二是完善金融支持平台。要与本地区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争取其为符合条件的重点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贷款及相关综合服务;充分利用开展的各类银企对接活动,组织辖区境外投资企业参与,帮助企业寻求金融支持。三是搭建项目对接平台。充分利用国家或省里组织的境内外大型投资促进等活动,积极组织有意愿的本地重点企业参与,寻找对外投资合作机会;引导本地区相关商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协作,为辖区“走出去”企业构建境外投资交流合作的平台。
  (六)培养“走出去”跨国经营人才,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借助高校、金融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我市“走出去”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在岗培训,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科学选择投资和合作方式,规范境外经营行为。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强风险防范和处置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工作机制。要与境外投资涉及的本级财政、发改、海关、外汇、商协会等单位和部门密切合作,营造良好境外投资环境。积极协调解决“双重工程”的企业和项目在开展境外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境外投资促进工作宣传,营造“走出去”氛围;根据“双重工程”企业实际需求,及时改进相关工作政策或向上级部门反馈予以推动。
  (二)密切对接合作。会同相关部门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对接、洽谈、推介等活动,支持重点企业、重大境外项目广泛寻求合作,引导境外重大项目上下游集群投资,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企业参与重大境外项目建设、经营,促进“走出去”业务融合发展。组织辖区内企业赴境外投资成功的企业考察学习,积累境外投资经验。
  (三)提升服务水平。对于“双重工程”的企业和项目要密切跟踪,贴身服务,在政策指导、投资促进、项目申报等方面定向培育;对于申报的拟投资重大境外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及时办结”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四)资金政策支持。用足用好“走出去”的各项优惠政策,对于入库“双重工程”的企业和项目,在境外投资前期费用、贷款贴息、保险费用等方面,在相关资金政策中予以重点支持;对于“双重工程”的企业和项目,实行“多对一”金融服务,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在境外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争取享受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拓宽重大境外项目投融资及担保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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