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十堰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 增加一线人员工资

日期: 2021-10-09 15:35:11
来源: 秦楚网

  10月8日,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十堰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日前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十堰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发展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

  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十四五”时期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万人以上。城镇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逐步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劳动者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十四五”期间累计不低于12.5万人,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劳动者素质普遍提升,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高技能人才总量持续增加,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万人。

  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失业预警机制不断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效化就业援助机制更加完善。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

  推进一批重点商圈和特色街区建设

  增强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加快构建“一主三大五新”现代产业体系,坚定不移做大做强以汽车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更好地服务东风公司,深耕商用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大力发展大旅游、大健康、大生态产业,通过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就业新增长点。加快推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应用,重点发展数字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产业,提升现代物流、商贸会展、产业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过程中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立足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壮大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壮大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巩固提升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增加就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减负、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将华西农商城、佰昌农产品交易中心等批发市场建设成农产品特色小店集聚区,进一步完善物流、前置仓、末端配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五堰商圈、六堰商圈、上海路商圈、十堰老街等一批重点商圈和特色街区等建设,进一步提升就业辐射能力;发展社区商业,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释放市场活力 加大补贴扶持力度

  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对创业企业在初创期、加速期、成长期等阶段的接续扶持和服务机制,更好释放市场活力。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巩固提升企业开办“210”标准,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张表、一日办、零费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最大限度解除对创业的束缚。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扶持项目政策落实力度,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力度,提升创业主体获得贷款的便捷性。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质量,认定一批示范性强的创业孵化载体。深入实施返乡创业行动,引导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

  深化“我选十堰”计划成果 推进就业创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以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为着力点,深化“我选十堰”计划成果,大力推进毕业生在堰就业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争创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千校万岗·就业有位来”等招聘活动,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会,扩大招聘信息覆盖面。

  稳定重点人群就业。统筹做好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完善跟踪帮扶机制。持续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专项行动,结合退捕渔民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退捕渔民就业稳定性。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残疾人就业、自谋职业,全方位扶持残疾人创业,鼓励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深化拓展“春风行动”,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招聘会,通过线上开展直播带岗、线下组织送岗位下乡等招聘活动,更大力度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5年“靶向培训”5万人 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一主三大五新”产业体系,培育选拔一批“车城工匠”。持续开展好“靶向培训”,切实增强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5年内开展“靶向培训”5万人。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依托市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建成一批特色专业点和特色专业群,重点在装备制造、“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医疗卫生等领域培育一批新的专业增长点。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借助湖北“智慧之光”平台,打造“才聚十堰·智汇秦巴”招才引智品牌,创新实施以项目聚人才、以专家带项目的引才聚才模式。大力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助力十堰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力争5年内引进国内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名,自主培育不同类型的高层次、高技能、紧缺型人才100名。

  加强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企业、示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创建工作。

  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引才中的作用。建设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着力打造全市人才资源综合服务基地,发挥集聚人才、优化人力资源服务配置、促进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增加一线劳动者收入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特殊工时、休息休假和劳动定额定员管理,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实施企业薪酬指导计划,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动态评价工作,持续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严格落实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

  加快信息化建设,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

  依托“智慧十堰”建设公共就业数据库。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全市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构建十堰市公共就业服务数据中心,支持本地化就业经办、信息发布、自助服务、大数据比对和业务应用拓展,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数据实时监测和分析。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对用人单位尤其是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用工服务和指导。开展网络直播带岗模式、共享用工服务模式、智慧就业服务模式,打造“就业人才服务直播”和“五度”就业人才服务品牌。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开展“综合柜员制”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模式,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网式”办结。(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李春阳)


责任编辑: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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