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023年7月,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的《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制度》明确规定:“上门服务除了按规定收取办证登记费以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要求服务对象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严禁接受申请对象及其亲属赠送的礼品礼金等各种好处。”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业务事项均实行对外公开制,业务收费标准及减免政策等均在二楼导询服务大厅公告栏内及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未委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事帮办代办服务。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假借十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中心工作人员名义进行有偿帮办代办、有偿快办急办的说辞,避免上当受骗。
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我们一同打击“黄牛党”“黑中介”。若您发现中心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与“黄牛党”“黑中介”内外勾结,收取加急费办事或通过其他方式谋取私利等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19-812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