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户籍、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三个基本条件。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到哪里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受理主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申请人提出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应积极宣传解释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帮助困难居民申请,不得阻碍居民依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需要出示“一证”,提供“一书一表”。一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必要的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书,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一表,即《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有关收入、支出、财产状况方面的证明材料可在申请时受理,也可以在入户调查时进行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