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取名字可以带字母吗?
答:不行。《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除姓氏外,公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第七十九条字表》中的汉字。少数民族公民登记姓名使用本民族文字的,应当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少数民族人名汉字音译转写规则和有关规定转写对应的汉字译写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