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 构建“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2730
解读类型
媒体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十堰日报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3日 11:29:19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工匠人才培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构建“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贯通工匠人才全周期成长链条,为十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办法》提出,要打造以“企业工匠为基础、县级(行业)工匠为骨干、车城工匠为中坚、荆楚工匠为领军、大国工匠为标杆”的“五级工匠”梯次培育体系,贯通“培育—评价—激励—使用—发展”全流程。力争到2035年,全市技能人才总量突破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5万人以上;培育企业工匠1万名、县级工匠500名、车城工匠150名,并推荐一批荆楚工匠、大国工匠培育对象。

《办法》围绕工匠人才的培育条件、培育措施、分级认定、待遇落实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重点培育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和智能农机等十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中的优秀人才,优先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及其他重点民营企业中的优秀人才。

《办法》部署实施人才需求指引、培育责任落实、匠苗精准遴选、匠星系统培育、匠技实战淬炼、匠心文化浸润、匠才多元成长、匠艺迭代创新、综合赋能提升、人人争当工匠等10项重点培育行动,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育体系,全链条赋能匠星成长。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发布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目录、强化企业及各类单位在工匠培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早期发现与培育机制、发挥十堰市域产教联合体作用、每年举办市级重点竞赛不少于100场、推行“新八级工”制度、建设车城工匠学院等平台基地等。

在待遇落实上,《办法》明确了对认定后的工匠给予实实在在的奖励和礼遇。其中,认定为“车城工匠”可获得资金奖励,并享受疗休养等待遇。大国工匠、荆楚工匠、车城工匠均纳入“武当人才卡”服务范围,享受科研、职称评审、住房、医疗、交通出行等专项服务。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具体举措。随着《办法》落地实施,将激励更多劳动者尤其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打造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全省支点建设汇聚工匠人才力量。(通讯员 张晓宁)

编辑:马培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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