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十堰市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8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旨在加强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办法》,十堰市将按照“市级为主、县(市、区)和武当山机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从2024年至2026年共筹集9.4亿元用于客运航线补贴。这一资金将确保武当山机场在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达到100万人次、150万人次、200万人次的旅客吞吐量目标。专项资金实行年初预算、总量控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的原则,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的筹集渠道和分担比例。市级和各县(市、区)分担资金将分级纳入财政预算,武当山机场集团分担资金则从自营收入中解决。具体来说,2024年将筹集2.9亿元,其中市本级承担2.2亿元,10个县(市、区)分别分担700万元;2025年至2026年,每年将分别筹集3.25亿元,市本级每年承担2.5亿元,10个县(市、区)每年各分担700万元,武当山机场集团每年分担500万元。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武当山机场开通的航线以及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确定开通的其他航线,包括临时航班和临时航线。补贴方式包括定额补贴、保底补贴和包机补贴。新开通航线将按照航班座位数和飞行时间进行定额补贴,保底补贴则根据航空公司与武当山机场集团的谈判结果确定,包机补贴则根据实际飞行班次和签署协议进行补贴。
在航线开通方面,《办法》明确了航线开通的原则和流程。航线开通将按照通干支、连枢纽的原则,坚持稳住重点、建好支点、补优热点、打通环线的“三点一线”思路,全面构建“干支通、全网连”航线网络。航线开通流程包括提交年度航线开发计划、联系协调航空公司、谈判形成初步方案以及报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审定后实施等步骤。
为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拨付,《办法》规定了资金拨付的具体流程。航空公司需根据航线开通合作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向武当山机场集团提交结算资料,经武当山机场集团初审后,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拨款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复审后向市航空航线工作专班提出资金拨付建议,经审定后将补贴资金及时支付到位。
此外,《办法》还建立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并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骗取专项补助资金以及挪用、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将依法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还将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该《办法》的出台,将为十堰市航线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十堰市航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也将有助于提升武当山机场的竞争力,推动十堰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