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解读《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000014349/2024-5091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09:12:08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2年4月26日,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2022年9月14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生态环保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十堰市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三份文件于2024年初着手起草,3月28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个重点市直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建议,4月3日前收集反馈意见,其中2个县(市)和10个市直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我局结合各地各单位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于4月11日呈报市政府审定。

三、主要内容

总方案中包含了2024年十堰市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的三个实施方案,提出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了三大实施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措施也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的工作内容。

(一)关于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情况

经过对近年来及2023年环境质量的分析,初步明确了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由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暂未下达我市2024年度水、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各县市区的地表水断面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具体考核指标暂未下达,拟于省定目标确定后另行发文下达。

1.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II类标准;27个省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率达到96.3%,纳入全市水环境质量评级的市控及以上4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比例达到93.18%以上;18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3.7μg/m3,优良天比例达到92.9%以上,重污染天气在2天以内(以省定为准)。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待省定目标下达后确定,继续冲刺“市城区保持全省前三、两竹进前十、武郧郧房全省前二十、丹江口市全省前三十”的激励目标。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保持稳定。新增170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管控,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2.96%。

(二)关于2024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任务

1.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共计6项主要工作任务33条工作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包括入河(库)排污口排查整治、支沟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工业园区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二是深入推进丹江口水库、神定河、泗河、马栏河重点流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三是深入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主要包括库区消落区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河湖水域岸线管制、湿地林地修复保护、美丽河湖示范引领等。四是不断提升流域水资源保障水平。五是坚决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六是切实加强协同管理。包括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善水质考核、联动协作、流域生态补偿等机制。

2.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共计5项主要工作任务27条工作措施。一是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主要包括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二是精准治污,持续减少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排放。主要包括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强化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等措施。三是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主要包括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和推动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能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强油品监督管理等措施。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强化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强露天禁烧禁放管控、开展餐饮油烟及恶臭异味专项整治等措施。五是加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主要包括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和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开展臭氧污染应对研究、面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巡查督办、加大资金争取保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等措施。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共计4项主要工作任务12条工作措施。一是持续推进土壤安全利用。主要包括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监督管理等措施。二是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主要包括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分区防治和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主要包括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农村水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四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主要包括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和打好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防治攻坚战。

编辑:马培

责编:陈玉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