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深化落实《关于印发<促进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全国各地高新区“一区多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建立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5月8日,十堰高新区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调整十堰高新区规划范围,做大做强高新区经济体量规模,提升指标数据质量。为此,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十堰高新区管理范围调整工作方案》,对“一区多园”工作目标、程序步骤、重点任务等做出全面部署。
2023年5月17日,十堰高新区组织专班赴黄冈高新区考察学习,重点学习借鉴黄冈高新区“一区七园”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战略规划等方面经验,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了十堰高新区“一区多园”建设总体思路。
2023年6月,十堰高新区组织调研专班,深入全市7个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调研,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经济运行、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情况后,工作专班启动了《意见》起草工作。
2023年7月,结合《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发展战略规划(2023-2027年)(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意见》。
2023年8月2日,十堰高新区就《意见》向7个县市区及11个相关市直单位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均无意见。
2023年8月7日,前往省科技厅向相关领导作工作汇报,征求《意见》修改建议,并得到充分肯定,最终形成了此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关于建立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送审稿)》。
三、文件结构及主要内容
文件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一区多园”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联动发展网络有效覆盖,创新发展效率大幅提高,产业布局合理,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成为全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载体。
第二部分为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十堰高新区为核心园区,其他园区为分园区的管理体系。二是强化规划引导,编制《十堰高新区“一区七园”发展战略规划(2023-2027年)》,出台《关于促进十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明确统计管理,各分园区(开发区或工业园区)所在地政府成立专门统计部门,定期统计各分园区经济指标数据,按时汇总至十堰高新区管委会,统一上报。
第三部分为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招商协同机制,建立核心园区与各分园区招商引资协同机制、产业配套联动发展机制。二是建立政策共享机制,各分园区及园区企业同等享受国家、省、市关于高新区各项政策、措施。三是建立平台共享机制,高新区内信息、招商、科技创新等平台对分园区充分开放,各园区间建立共享平台。四是建立投融资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融资共享。五是建立产业协同合作、项目异地落户利益共享机制,核心园区与分园区协调合作,统筹产业布局,打破地域壁垒,形成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格局。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三是出台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