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庭审现场变“课堂” 以案明纪敲警钟

日期: 2021-11-23 08:54:30
来源: 十堰日报

  “砰!”11月17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郧西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移送的深圳市风神物流公司原经理姜某涉嫌贪污、受贿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真诚认罪认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庭审台上,过去意气风发的姜某风光不再,成为警示教育课的“主角”;庭审台下,坐在旁听席上的20余名党员干部表情严肃,现场“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产生的震慑直击灵魂深处。

  “今天身临其境旁听庭审,使我真切体会到违纪违法不仅会让个人付出惨重代价,也会对整个家庭造成沉重打击。我们一定要以案为鉴,做到洁身自好、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党员干部说。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效能,郧西县纪委监委把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针对不同案例,组织不同行业、部门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开展分类施教,用“案中人”警醒“身边人”,持续增强警示教育的时效性、威慑性,做深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要坚持一案一警示,做到案件发生在哪里,警示教育就开展到哪里,使广大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为建设清廉郧西提供坚强保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通讯员 李希 全晓辉)


责任编辑: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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