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箭区:探索推行“林长制” 绿水青山日日新

日期: 2022-05-20 09:11:51
来源: 十堰日报

今年以来,茅箭区以“林长制”为抓手,以“林长令”为落脚点,突出做好造林绿化、生态修复、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林业重点工作,提交了一份绿色发展“成绩单”。

形成绿色发展“新骨架”。今年以来,茅箭区持续发力,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完整构建“区—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各级各地全面安装制作了林长公示牌73块、制订《林长制实施方案》;发布《茅箭区林长令》,制作了《茅箭区林长制巡林记录本》300本;各级林长、副林长结合各自责任区域开展林长巡林任务,截至目前,各级林长落实巡林次数达1100余次,实现以“林长制”力促“林长治”。

展示绿色发展“新风貌”。提高标准,重点推进“一山四沿五区”重点国土绿化,提升城市山体景观面貌和森林质量。完成“五大区域”绿化美化面积460亩,裸露山体治理70000平方米,林相季相改造1000余亩。在五茅路、马赛路、北京路沿线和驼鞍沟工业园等地补植补造苗木5000余株,打造城区最美景观公路。启动北京路、重庆路、天津路、林荫大道三号线等地林相季相改造工作,在玄岳大道驼鞍沟示范片区沿线栽植凌霄、黄馨、火棘、女贞、野桃等绿化苗木20000余株,全面提升辖区林分质量,达到“四季不同、远近各异、上下互补、生态经济、移步换景”的目标。

呈现绿色发展“新气象”。高效提升林地审批效率,积极向省、市林业局争取林地指标,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办理永久使用林地10起,面积12.3287公顷;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行动,落实整改2021年度森林督查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及时开展执法,有效打击了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检查力度,对辖区内临时用地即将到期的项目下达《工作提醒函》,要求各单位按照尽快做好植树复绿、还林还草等相关工作并达到验收标准;强化法治建设,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法治教育,组织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等各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履行依法行政职责,着力为保护茅箭绿水青山发挥作用。

获得绿色发展“新提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督办检查各地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对各地森林防火巡护和野外火源巡查管控,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半专业化防灭火队伍的业务素养,新增一批预警通信设备,补充一批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悬挂横幅120条,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3000余份,张贴禁火令1000份,有效提高了市民森林防火意识。

实现绿色发展“新成效”。持之以恒,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把握松材线虫病除治施工“窗口期”,对辖区病枯死松树进行了全面、彻底、及时清理,实现“林相干净、林间干净、屋厂干净”;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技术培训15次,发放《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宣传手册各5000份,在主要干道、有关村组设置宣传标语牌36个,切实提升了该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意识。

谱写绿色发展“新篇章”。推进湖北十堰泗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截至目前,栽植湿地公园界桩370个,界碑6块;开展“三年”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鸳”;开展室外宣教,制作宣传画册、宣传彩叶、书包、水杯、帆布袋等宣传用品,制作宣传、警示标志标牌140余块;安装泗河湿地公园监控系统,设置监控点10处,确保试点建设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记者 马胜江 通讯员 肖茜)


责任编辑: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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