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钱之后马上把工资发给我们了!”农民工代表喜悦地说。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切实解决农民工兄弟的忧“薪”事。
事情追溯到2022年12月7日,湖北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木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内容。但竣工验收后,木业公司仅支付建设工程公司部分工程款。因多次催要余款无果,建设工程公司向房县法院提起诉讼。
首次开庭时,原告公司的3位农民工代表也到庭旁听,并强烈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工钱。法官通过庭审询问了解到,原来,双方公司都认可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里包含一部分工人工资。考虑到岁末年尾,给工人结算工资可是“头等大事”,法官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原、被告当庭协商,并告知两家企业如能通过调解分期履行,不仅可降低下一年度的资金预算压力,还能避免失信风险。
最终,经过多轮协商,原、被告双方于第二次开庭时达成调解,被告公司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所欠工程余款分6期结清,原告公司则放弃索要利息并承诺第一期工程款将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协议签订后,木业公司积极履行承诺,于12月14日提前将第一期100万元工程款转账给建设工程公司。次日下午,法官回访了出庭的三位农民工,得知了公司已向他们发放工资的好消息。
农民工是我国城镇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房县法院针对各类“欠薪”纠纷,积极畅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工人工资问题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地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优化工资支付执行方式,以法治之力妥善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现实的“薪”愁问题。(通讯员 李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