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记者从市农机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实施农机报废更新暨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到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等15类。
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到15类。在国家9类补贴机具的基础上,湖北省将农用北斗监测终端、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旋耕机、微型耕耘机、烘干机(谷物、茶叶)、粮食色选机等6类机具纳入省级补贴范畴,补贴机具增加到15类。我市保有量较多的微耕机、田园管理机、茶叶烘干机、茶叶炒干机等纳入报废补贴范围。
报废更新实行差异化补贴。农机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补贴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执行。报废更新分报废可不更新、报废且更新同类型农机、以更新为前提实施报废补贴等3种情形。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补贴额由1000元提升到1500元,报废1台4千瓦以上的微耕机补贴490元。鼓励报废并同步更新,以自走式4行玉米联合收割机为例,报废1台补贴2万元,报废同步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至3万元(相当于报废一台旧收割机、同步更新一台新收割机可节省1万元)。
放宽报废条件。未达报废年限但存在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等情况的机具也可申请报废补贴,对缺乏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的机具可通过承诺书、社会公示等其他证明途径进行报废。
回收拆解更加方便操作。回收拆解企业确认简化,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回收和拆解可分开,回收企业范围拓宽到“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取消“可采取农机化主管部门集中监销的办法”。回收更便民,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我市要求各县市农机服务部门要快速选定回收拆解企业,及时安排集中回收点位和时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补贴申请限时办理要求,加快推进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确保及时兑付,以最简便的方法、最快的速度,让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政策、得到实惠。(记者 李平 通讯员 胡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