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央文明办下发通知,恢复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喜讯传来,全城欢呼。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一年来,全市上下坚定信心,深化文明创建,打造宜居环境,赢得市民群众高度认可和大力支持,为重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打下了坚实基础。
让城市更文明,让人民更幸福。我市着力在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创建质量上下功夫,促进城市精神品格升华、功能品质优化、治理能力创新、形象品位提升。
以“绣花”功夫建设管理城市,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人在景中”的城市风貌,让市民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城市建设发展的优美节奏和韵律。
把为民惠民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改公共设施短板问题22921个,改造农贸市场32家、背街小巷586条,治理交通堵点30个。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887所,新增学位3.4万个。建设“日间照料中心”1543个,全覆盖建成“社区15分钟生活圈”。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在2021年度国测中,市民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参与率、支持率、满意度达99.98%,位居全国第一。
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治,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累计选树“十堰好人·楷模”“新时代好少年”“中国好人”“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道德模范”等市级以上先进典型803人,形成“一城山水·满城好人”城市品牌。
立足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一目标,我市把打造“六个十堰”品牌作为具体路径和工作载体。
高举思想旗帜,打造“文明实践·理响十堰”。全市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3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942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376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点,深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理响十堰”成为我市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响亮品牌。
培育文明基因,打造“好人之城·德行十堰”。连续评选表彰八届道德模范,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刘学举、“中国好人”李军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打造“好人广场”“好人街(巷)”,提档升级“十堰好人馆”,全方位宣传“十堰好人”,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深入人心。
弘扬雷锋精神,打造“志愿之城·大爱十堰”。组建5515支志愿服务队,75.5万名志愿者活跃在文明创建一线,特色志愿服务品牌达30余个,形成“一公里志愿服务圈”,志愿者活跃度位居全省第一。
厚植生态底色,打造“文明会客·典亮十堰”。开发“红色东沟”革命传统教育线路、“和美龙韵”饮水思源线路等20余条经典会客线路,先后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交流学习团体67批次。
推进城乡融合,打造“十星创建·新风十堰”。擦亮“十星”创建、“家规家训进万家”等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品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2021年,我市8个县(市、区)在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中均进入前15名,其中郧阳区排名全省第一。
创新治理模式,打造“文明交通·畅行十堰”。深化“畅行车城”“全民交管”等文明交通专项治理,交通拥堵、交通乱象得到根本改善,“礼让斑马线”“路口文明”等品牌越擦越亮。
不忘来时路,走好当下路,坚定未来路。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来之不易,巩固和保持这一成果,须臾不可懈怠。我市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努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记者 闵波 实习生 付杉 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