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长制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日期: 2021-05-11 07:56:58
来源: 十堰日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改革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督查激励通报。我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护保护成效明显,将获得2021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000万元奖励。

  用“铁笼子”管好水环境。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如何让河长制这一制度创新在我市落地生根见效?如何利用河长制守护好全域河湖?市水利和湖泊局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制度体系。该局河湖长制工作科一班人远赴浙江嘉兴、湖北宜昌调研,学习先进做法。经过努力,我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共享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制定《十堰市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11项制度,明确各级河湖长及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全面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用“铁脚板”走出好水质。市水利和湖泊局按照省级关于河湖长及联系部门巡河履职要求,建立巡河责任闭环、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快速解决。2020年,市级河湖长巡河185次,联系部门巡河215次,县级河湖长巡河1252次,乡级河湖长巡河8375次,全市各级河湖长实现巡河常态化。“铁脚板”走出水清河畅,去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以上,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走”和“管”同步,市水利和湖泊局河湖长制工作科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机构对河湖问题开展第三方评估,通过发督办提醒函、情况通报等形式,促进问题整改。为切实保护水质,对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内531艘退捕渔船进行上岸拆解,依法整顿33个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拆除非法码头58个,对911处河流及水利工程开展划界确权等工作。全面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控,实施小微水体整治,共排查小微水体3765处,明确小微水体河湖长1296名,完成小微水体整治767处,农村小微水体整治完成率达85%,城市小微水体整治完成率达100%,河湖管理水平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用“新机制”蹚出新路子。针对一条河流专门成立河长办公室、“三地四联”构建起三省共治新局面……2020年,我市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大胆创新,探索出一条条管水、治水新路径,为河湖长制高效运转添翼赋能。一条河流,横跨三省,地域交叉,职责交叉,针对这一特殊情况,我市联合陕西商南县、河南淅川县就丹江河建立“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构建河流管护“信息闭环、工作闭环、责任闭环”,形成上下游联治、左右岸共治、政府民间共管的良好格局。建立河湖保护共治机制,选聘民间河长与公益组织、义工协会、社会民众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河湖长制宣传活动。在湖北省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中,我市12条河流获评“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河湖”,28个单位获评“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单位”,74名个人获评“湖北省河湖长制示范人物”。(记者 李平 通讯员 付培成 李玲)


责任编辑: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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