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市创文办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十堰市城区(含郧阳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域(含丹江口市、房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以及34家市直重点责任单位(含大学)进行了综合测评。现将十堰市今年第一季度市域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