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主席团常务主席张维国、师永学、陈新武、胡志莉、刘学华、刘学勤、佘立柱、曾勤、卢熹昌出席会议。师永学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34人,因病因事请假4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莉作相关人员辞职请求的说明,表决通过了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代表审议;听取胡志莉作关于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提请代表酝酿讨论。
会议决定了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
会议听取各团对《选举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各团对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志莉作关于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会议还听取各团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计划、财政预算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记者 周亚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