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全省复制推广

日期: 2020-09-14 15:20:45
来源: 长江云

  今年6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两个多月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聚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了很大功夫,产生了一批先进典型经验。日前,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批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在全省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主要包括:

  1、恩施州建始县出台《建始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方案(试行)》,破解“不愿贷、不能贷、 不敢贷”问题;

  2、宜昌市宜都市首创“科创贷”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

  3、宜昌市率先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4、襄阳市率先启动企业注册登记智慧审批,实现企业设立登记“秒批”;

  5、武汉市税邮云仓,共治共享,发票领用全链条自动化送达;

  6、襄阳市推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

  7、十堰市启用全省首张国标版不动产电子证照;

  8、宜昌市推进“刷脸办电''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

  9、十堰市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10、武汉市实行数字化联合图审, 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11、恩施州推出50个“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材料包;

  12、黄石市率先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地方监管标准;

  13、黄石市建立“一办五组”机制,高位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

  14、荆门市对认定类惠企奖补实行企业家“免申即享”;

  15、武汉海关创新实施远程视频查验;

  16、省自然资源厅开发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系统,审批效率提高70%。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复制推广的重大意义,充分借鉴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恩施州、黄石市、荆门市这7个市州,和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武汉海关等部门的典型经验,做好学习消化、复制推广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用系统观谋划小切口突破,真正在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上有突破性的进展,实现内部流程再造,培育出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要主动对标世行标准、紧盯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一切奔着解决问题去, 补短板、强弱项,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附件: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典型经验(第一批)



责任编辑: 段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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