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非法出境实施电信诈骗,11名不法分子被判刑

日期: 2023-03-21 09:04:56
来源: 十堰晚报

 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案件,11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今年22岁的饶某是房县人,2019年,18岁的他步入社会。没有高学历和工作经验,他却总想快速致富。当年年初,饶某与一名叫做“满哥”的男子相识,两人互加了微信。几天后,饶某发现“满哥”的朋友圈里发布有“境外高薪招聘”的信息,遂产生出国挣大钱的想法。与此同时,饶某还在“满哥”的鼓动下,邀约自己的同学付某、赵某等人一起出国。

之后没多久,饶某等人在境外犯罪分子的协助下,从云南边境偷渡到了缅甸,并在那里开始实施电信诈骗。2019年5月,饶某、付某、赵某3人准备回国“招聘”更多人跟他们一起干。

3人很快偷渡回国,并在房县、竹山、竹溪、丹江口市等地联络熟人,鼓动他们一起到境外“发财”。在饶某等人的组织下,张某、徐某、雷某等人通过非法途径偷渡到了缅甸。

按照缅甸当地电信诈骗公司的规定,饶某等人介绍新人入伙,可以让他从这些新人的诈骗业绩中抽取2%—3%的提成。其间,饶某等人在缅甸利用诈骗公司提供的多部手机,通过在微信群发布刷单广告、拨打电话等方式与国内被害人取得联系,再交由团伙成员实施电信诈骗。据统计,光是饶某一人,便从被他介绍到缅甸从事电信诈骗的张某、甘某等人处,按诈骗成功数额抽取2%—3%提成,非法获利10余万元。

饶某等人的行为,很快被我市警方盯上。随后,饶某等11人被抓捕归案。紧接着,房县检察院对饶某等11人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饶某、甘某和张某多次组织他人从云南省西双版纳、临沧等地偷越中缅国境至缅甸。其间,被告人饶某、张某、甘某、谭某、洪某等11人在缅甸电诈公司从事引流、客服刷单、话务员服务,非法获利1万元至13.35万元不等。

日前,房县法院对饶某等人所涉及的案件展开审理并做出了一审判决。主犯饶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偷越国(边)境、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本案相关的付某、赵某等10人也都被判刑。(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刘睿)

责任编辑: 闻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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