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开学!明确要求!十堰中小学2月7日正式开学上课!

日期: 2023-02-03 15:29:51
来源: 秦楚网

十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2023年春季新学期将于2月7日正式开学上课,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已经安排9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市区,重点围绕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准备、校园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等内容展开检查,做足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

记者了解到,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普通高中、初三已于1月30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其余各年级于2月7日(正月十七) 正式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遵循实施“乙类乙管”后疫情防控新政策、新要求,统筹部署好春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全面摸排师生员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学校按照人口总教的15%一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 开学后,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

各校要继续严格守好校门,无关人员非必须不进校园。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48小时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返校后第一周要以多种方式开展日常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记者 张贞林 实习生 徐晶晶)

责任编辑: 段凌霄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