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上海路过街工程方案公示

日期: 2020-07-29 15:03:52
来源: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大市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十堰市上海路过街工程”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

  5.《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

  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7.《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166-2011)

  8.《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

  9.《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JTG D64-2015)

  10.《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二、项目概况

  十堰市上海路过街工程项目包含2座过街天桥:

  1.湖北医药学院天桥:位于上海路恒大售楼部与湖北医药学院之间,距离中岳路立交起点185m,距离中岳路立交桥下过街斑马线485m,距离汉江师范学院天桥512m。主桥长53.8米,主跨长26米,桥下车行道净空5.2米,主桥采用钢箱梁结构,两侧预留无障碍垂直电梯空间。

  2.汉江师范学院天桥:位于上海路书香嘉苑与大美盛城二期之间,距离上海路下穿通道起点298m,距北京路-上海路立交桥下过街452m,距离湖北医药学院天桥512m。全桥长44米,主跨长26米,桥下车行道净空5.2米,主桥采用钢箱梁结构,两侧预留无障碍垂直电梯空间。

  3.经济技术指标

  4.涉及事项

  (1)申报方案部分指标与投资计划不一致,应完善发改立项方案后申报规划手续;

  (2)建议此次方案沿线涉及到的公交站台同步实施。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3.新闻媒体:《十堰晚报》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1.《十堰晚报》登报之日起15日

  2.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0719—8102838

  联系人:於祥华  联系电话:0719-8652880 ?12336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天桥结构图"、"天桥效果图"(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 段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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