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防控指引

日期: 2021-11-19 09:30:32
来源: 十堰日报

  本指引适用于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和社区防控。

  一、落实四方责任,制订完善本单位和本社区外来务工人员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到位,分工到人。

  二、用人单位和社区应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居住地和健康情况。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符合应检尽检对象人员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三、建立员工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员工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就医。

  四、用人单位和社区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尽早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培训,培养人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注意个人防护,提高防病意识。

  五、提供集体住宿的用工单位要尽量降低人员住宿密度,可釆取封闭式管理,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社区要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三无”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主动监测和排查。

  六、出租房、宿舍、食堂、厂房、办公场所、厕所等环境日常应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七、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可参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

  八、要做好物资准备,包括体温计、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在工作和生活场所设置充足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或肥皂等卫生用品。

  (摘自《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引(2021年8月版)》)


责任编辑: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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