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到期复审的公告

索引号
MB1924133/2025-48793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发布机构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21号)以及《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十医保发〔2023〕44号)有关要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资格到期人员需进行复审。若复审未通过或待遇资格到期后未提出复审申请的,病种待遇即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终止。为避免影响本人门诊慢特病病种报销待遇,请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提出门诊慢特病待遇复审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病种

2025年门诊慢特病复审病种共8个。复审期限为5年的四个: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复审期限为2年的四个: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骨髓炎。

二、复审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2.提交病历资料:提供近一年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包括: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及相关理化检查、检验报告等,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如无近一年内住院病历资料,可放宽与病种复审年限一致,另附近一年内门诊相关资料。

三、复审对象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审批通过的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种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对2025年1-7月发生过相应病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结算的“免申复审”)。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审批通过的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骨髓炎等病种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对2025年1-7月发生过相应病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结算的“免申复审”)。

目前市本级有182人无法联系,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审。市本级联系电话:0719-8628009,请注意分辨,谨防电信诈骗。

附件:需参加2025年门诊慢特病线上复审人员名单(市本级).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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