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现就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主观题考试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主观题考试时间:9:00—13:00。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关于考务组织及其他事项
司法部和考区司法行政机关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十堰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19-8692342。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十堰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