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3年兵役登记通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2-7968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发布机构
十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全市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一)常住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二)2023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三)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3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如今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最后一步可选择“暂缓应征”。

二、登记时间

全市集中登记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极个别因特殊原因未及时登记的,可顺延至2023年6月30日。

三、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所设立的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考初检。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考初检,并依法作出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等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批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审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并前往兵役登记站办理年度审核手续。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登记、核验的,经兵役登记机构同意,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可以代其进行登记、核验。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处以罚款。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参军入伍。

五、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或电话咨询。

十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8467017

张湾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8467460

茅箭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8895070

郧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7232861

郧西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8467320

竹溪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2726308

竹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4225155

房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3224265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5223329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719-3332217

十堰经济开发区武装部            0719-8319756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装部        0719-5662205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武装部          0719-8243741

湖北医药学院武装部              0719-8891119

汉江师范学院武装部              0719-8846055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武装部      0719-8126047

东风公司武装部                  0719-8223683

十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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