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文物局关于推荐十堰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336/2021-28073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发布机构
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文物)局、武当山特区文物宗教局、市博物馆、在堰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和规范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批、工程检查及工程验收等文物保护行业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我局决定组建十堰市文物保护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专家库专家职责

接受十堰市文物局委托,参与文物保护工程的方案审核、咨询、工程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入选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专业范围为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建筑、考古、文物保护、保护规划、保护修复、展陈设计、革命文物、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等相关学科领域。

(二)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技术、文物科技保护、文物保护管理、保护规划等相关领域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文物保护理论与专业技术素养较高,实践经验丰富。

(三)熟悉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现状和方向。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咨询和工地检查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个别身体良好、专业突出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到65周岁。

(六)本人同意以独立身份接受十堰市文物局委托,参与文物保护工程的相关工作,并接受十堰市文物局的监督与管理。

三、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可在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下载)。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加盖印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两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注明单位姓名。

四、组织申报

请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文物保护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的专家的推荐工作,请相关市直单位、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中文物保护相关领域专家积极参与,于10月12日前将专家推荐名单及相关推荐材料报至十堰市文物局。

联 系 人:刘红丽

联系电话:8669867  13797826047

附件:十堰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十堰市文物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十堰市文物保护专家库成员推荐表.doc

方针政策权威发布,网上问政快速回应,最新资讯随时掌握。
十堰发布
  • 欢迎关注十堰政府网官方微信“十堰发布”
  • ① 打开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左侧的微信二维码关注。
  • ② 打开微信——通讯录——右上角“添加”,搜索“十堰发布”“syfb0719”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