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数字校园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案例遴选,认真总结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成效,积极组织开展案例遴选,对相同场景案例只择优推荐一个。各县(市、区)遴选报送的案例原则上应该覆盖文件要求的六大类。
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充分利用案例展示本地和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和特色,组织人员认真开展案例材料编写和视频材料制作,保证案例质量。市直学校报送案例每校不少于2个、十堰经济开发区和武当山特区报送案例每地不少于5个、张湾区、茅箭区、郧阳区、丹江口市、房县报送案例每地不少于15个(省级数字校园试点(示范)学校必须报送)、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报送案例每地不少于10个。
三、请案例所在学校填写《湖北省数字校园应用场景案例申报表》(附件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写《湖北省数字校园应用场景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3),审核同意后于4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相关材料直接报送。
联系人:夏军联系电话:8699892
电子邮箱:33107702@qq.com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市教育局410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数字校园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