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公示(2021年4月第二批)

索引号
011080851/2021-1040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14日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号

经审核,以下人员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根据《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精神,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来信请寄: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15号,邮政编码:442000,电话:0719-865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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