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6-18639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26〕1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18:32:02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十政办发〔2026〕1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堰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十堰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5月10日


十堰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服务变革的部署要求,为科学务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聚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务”,实现“12345”总体目标,即: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实现政府行政成本与企业群众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双下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三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向好办、快办、易办、智办“四转变”,力争布局优化、设置精简、职能调整、数智赋能、管理创新“五个突破”,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服务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1月5日—2月28日)

1.成立工作专班。组建全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数据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常务负责同志及市委编办等相关市直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数据局,承担日常组织协调、进度跟踪、经验总结等工作。

2.开展全面摸底。对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场所进行摸底,重点摸排市级所在区、县级及功能区所在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场所进驻事项、窗口设置、日常管理、服务质效,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布局优化奠定基础。

3.制定实施方案。制定市本级、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场所转型发展改革方案,由工作专班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优化场所布局。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密度、交通距离及群众办事便利度等因素,按照集约共享理念与适度均衡原则,做到“四化”:

(1)推动市、区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整合相对距离近、服务空间高度重叠的城区政务服务场所,建立市、区合署管理模式。

其中,将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的企业开办业务,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综合服务专区综合窗口,实现市、区两级通办;推行人社、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等领域400余项高频事项,市、区两级同标通办;探索将茅箭区五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入市政务服务中心。

(2)推进县、乡政务服务场所一体化。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所在的或邻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入具备条件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县级开展服务。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整合邻近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其中,茅箭区二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张湾区工业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分别并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郧阳区城关镇、竹溪县城关镇便民服务中心分别并入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并入丹江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3)推动功能区政务服务场所扁平化。十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与白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武当山特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太极湖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十堰高新区及省级以下开发区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中心,依托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服务。

(4)实现便民服务点网格化。优化村(社区)帮代办服务,依托银行、邮政、商圈设置便民服务点,拓展“政务服务驿站”,打通服务末梢。

其中,茅箭区持续深化五堰商圈、上海路商圈、数字经济产业园、胡家工业园等4个“云驿站”政务服务功能;张湾区打造覆盖国瑞里、招商兰溪谷片区、西城开发区、六堰等4个片区的“15分钟”便民政务服务圈。

2.合理设置窗口。

(1)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深化窗口事项集约和资源合理配置,对办件频次低、时效性要求不高的窗口进一步撤并整合,市县乡三级全面推广综合窗口。加强服务窗口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原则上市级设置综合窗口不超过80个,县级设置综合窗口不超过60个,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综合窗口不超过3个。

(2)创新集成办窗口。按照并合审批理念,设置集成办窗口,纳入更多“一件事”重点事项,实现关联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切实减少企业群众跑动次数,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体验。

(3)做强跨域办窗口。深化“收受分离、异地代收、属地受理、电子流转”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跨区域业务咨询、申报指导、材料代收转达等服务,扩大异地办事服务能力。

(4)做精特色服务窗口。夯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兜底功能,健全诉求解决、帮办代办、绿色通道等服务机制。聚焦重点投资项目、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提供预约、延时、错时、上门、视频云导办等个性化特色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温度和群众满意度。

3.推进职能调整。

(1)优化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定位。按照“科学合理、确有必要”原则,全面梳理各级政务服务场所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或场地限制外,确需线下办理的事项,应进驻政务服务场所集中办理,可完全线上网办的倡导网上办理。

(2)推动专业事项分流办理。对婚姻登记、车辆管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专业性强、有特殊要求的事项,结合实际分流办理。

(3)推进高频公共服务整合。推进水电气热、网络通信、银行、公证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整合,做实做优增值服务,提供集约化、高效化服务。

(4)规范事项管理及动态调整。做好政务服务场所进驻事项动态管理,对企业群众办事不科学、不便利的事项,根据实际及时报政府调整行政职权,提升服务效率。

4.强化数智赋能。

(1)提升多渠道网办能力。推进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优化升级湖北政务服务网十堰专区、鄂汇办十堰旗舰店及自助服务终端,实现更多事项“指尖办、自助办、随时办”。

(2)深化数据共享赋能。依托十堰市大数据能力平台,推进部门专网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以便民为导向,持续推进“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推动120类以上政务数据共享利用,实现材料、环节、时限能减尽减。

(3)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加强AI技术在智能审批、材料智能校验、服务精准推荐、风险预警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辅助审批、证照临期提醒等服务。

5.推动管理创新。

(1)推动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同标管理。实行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业务培训、统一监督评价,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效能。

(2)坚持以人为本抓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窗口服务综合考评体系,推动管理方式、技术支撑和管理机制协同创新。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实行窗口服务质效与人员绩效奖励挂钩的激励制度,建设复合型服务队伍,完善人员培养体系,构建“学、练、干、考”一体化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与效能。

(3)鼓励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聚焦企业群众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在业务流程再造、服务模式、场景拓展等方面,结合十堰实际大胆探索创新,让改革举措更贴近实际,更契合企业群众需求。

(三)深化阶段(6月1日—8月31日)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转变。

(1)深化关联事项“集成联办”。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关联“一件事”向“一类事”拓展,在更大范围实现业务协同和系统联动,为特色产业和特定人群提供更多“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2)拓展“跨域通办”。巩固省内、市内高频事项通办质效,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豫陕渝毗邻地区等区域重点事项通办服务。

(3)推行“容缺速办”。对民政、人社、卫健等领域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的高频事项,实行主要材料具备情况下,先予受理或办理。

(4)推广“免证快办”。拓宽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核验的电子证照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5)探索“智能好办”。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知识库,探索“政务数字人”人机交互模式,强化“AI窗口”功能,实现一批高频事项无人工干预“秒批秒办”。

2.推进助企惠企“综合服务一类事”。

(1)建强线下服务主阵地。聚焦企业核心发展诉求,线下整合设置人才用工、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专业窗口,高标准建设功能集成的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涉企服务“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

(2)做优线上服务主平台。全面推广“十堰亲清在线平台”应用,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免申即享”,确保企业诉求“一键直达、接诉即办”,打造“一站式”综合惠企服务新模式。

(3)塑造政企联动新机制。通过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与“十堰亲清在线平台”线上线下协同,推动资源高效对接、问题及时化解、服务质效提升,打造政府联系服务企业前沿阵地。

3.健全政务服务评估体系。

(1)构建多元融合评价网络。深度融合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监督员评议等多元反馈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结合、定量定性互补的多维度、立体化监督评价体系,实现对服务效能的全方位、常态化监测。

(2)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评价数据汇聚分析机制,针对服务中的堵点、痛点,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分级分类督办解决并做好回访评估。同时将评价结果与进驻单位考核、人员绩效挂钩,驱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保障措施

市政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力戒形式主义,杜绝“面子工程”。市县财政部门应统筹保障大数据平台建设、系统对接、政务服务场所运行、窗口人员绩效待遇等必要改革经费;政务服务部门做好服务事项集约调整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涉及改革的乡镇(街道)要建立帮代办队伍,确保服务不断档、工作不脱节。要坚持“一盘棋”推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关切,切实提升群众对改革的知晓度和支持度,确保改革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全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专班


附件

全市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改革工作专班


组 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数据局局长

成  员: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常务负责同志,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林业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残联、市税务局、人行十堰市分行、国网十堰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作为重大阶段性工作推进机制,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范围,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编辑:段凌霄

责编:郑 静

编审: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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